|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申报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在青岛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
2.技能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 (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
4.排除性条件:同一职业(工种)、同-等级只能享受一一次补贴;不同等级提升层次可分别申请享受补贴。同- -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一
职业(工种)、同-等级技能提升补贴与相关职业培训补贴项目不重复发放。
补贴标准
证书分三个等级的,按照从低到高分别1000元、1500元、 2000元标准发放;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 不分级别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提报材料
技能人员无需上传资料,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将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内容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
|办理渠道
个人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2018年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2019年底前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我要
办事/个人业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按照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经办机构:
青乌就业网!
执行依据
《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规 [2019] 11号)